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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卷五(起七年,尽十八年)

 

 

    七年,春,二月,己亥,焚咸丘。焚之者何?樵之也。樵,薪也。以樵烧之故,因谓之樵之。樵之,齐人语。○樵,似遥反,薪也。

  [疏]“焚之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咸丘是邑,而反焚之,故执不知问。

 

  樵之者何?以火攻也。何言乎以火攻?据战伐不道所用兵。○攻,音贡,又如字,下同。

  [疏]“樵之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虽言焚言樵,仍非攻邑之义,故执不知问。

 

  疾始以火攻也。征伐之道,不过用兵,服则可以退,不服则可以进。火之盛炎,水之盛冲,虽欲服罪,不可复禁,故疾其暴而不仁也。传不讬始者,前此未有,无所讬也。○复,扶又反。咸丘者何?邾娄之邑也。曷为不系乎邾娄?据郱、鄑、郚系纪。○郱,步丁反。鄑,子斯反,一音晋。郚,音吾。

  [疏]“咸丘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欲言是国,经典未有;欲言非国,文无所系,故执不知问。

  ○注“据郱鄑郚系纪”。

  ○解云:庄元年冬,“齐师迁纪郱、鄑、郚”是。

 

  国之也。欲使如国,故无所系。加之者,辟实国也。曷为国之?据郱、鄑、郚不国。君存焉尔。所以起邾娄君在咸丘邑,明臣子当赴其难,与在国等也。日者,重录以火攻也。○难,乃旦反。

  [疏]注“日者”至“攻也”。

  ○解云:正以侵伐例时,即隐七年“秋,公伐邾娄”之属是也,故决之。

 

  夏,穀伯绥来朝,邓侯吾离来朝。皆何以名?据滕,薛不名也。

  [疏]注“据滕、薛不名也”。

  ○解云:即隐十一年“春,滕侯、薛侯来朝”是也。

 

  失地之君也。其称侯朝何?据以贱也。

  [疏]“失地之君也”。

  ○解云:即《曲礼下》云“诸侯失地名”是。

 

  贵者无后,待之以初也。穀、邓本与鲁同贵为诸侯,今失爵亡土来朝,讬寄也,义不可卑,故明当待之如初,所谓“故旧不遗,则民不偷”。无后者,施於所奔国也。独妻得配夫,讬衣食於公家,子孙当受田而耕,故云尔。下去二时者,桓公以火攻人君,故贬,明大恶。不月者,失地君朝恶人,轻也。名者,见不世也。○不偷,他侯反,本又作“媮”。去,起吕反。见,贤遍反。

  [疏]注“无后”至“大恶”。

  ○解云:知如此者,正以《郊特牲》云“诸侯不臣寓公,故古者寓公不继世”,彼注云“寓,寄也。寄公之子,非贤者世不足尊也”,是其义;又云“继世以立诸侯,象贤也”,注云“贤者,子孙恒能法其先父德行”。

  ○注“不月”至“轻也”。

  ○解云:朝例时,春秋常典,即文十五年“夏,曹伯来朝”是也。而此责其月者,以文十二年“春,王正月,盛伯来奔”,传云“盛伯者何?失地之君”。彼书月见其奔重,宜厚遇之,此不月者,朝恶人轻故也。僖二十年“夏,郜子来朝”,僖公非恶人而不月者,正以朝轻于奔故也。然则此注因桓恶人,故言此。若其不然,正宜直云失地之君来朝轻矣。

  ○注“名者,见不世也”。

  ○解云:郜子、盛伯皆不名者,兄弟故也。

 

  八年,春,正月,己卯,烝。烝者何?冬祭也。春曰祠,荐尚韭卵。祠,犹食也,犹继嗣也。春物始生,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,故曰祠,因以别死生。○烝,之承反,冬祭也。祠,嗣丝反。卵,力管反。犹食,音饲,下同。别,彼列反。夏曰礿,荐尚麦苗。麦始熟可礿,故曰礿。○礿,音予若反,本又作“禴”,同。

  [疏]“烝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欲言宗庙之祭,而文无所系;欲言祭天,天无烝名,故执不知问。

  ○注“荐尚韭卵”,又注“荐尚麦”至“曰礿”。

  ○解云:《王制》云:“春荐韭,夏荐麦,秋荐黍,冬荐稻。韭以卵,麦以鱼,黍以肫,稻以雁。”

 

  秋曰尝,荐尚黍肫。尝者,先辞也。秋穀成者非一,黍先熟可得荐,故曰尝。冬曰烝。荐尚稻雁。烝,众也,气盛貌。冬万物毕成,所荐众多,芬芳备具,故曰烝。无牲而祭谓之荐。天子四祭四荐,诸侯三祭三荐,大夫、士再祭再荐。祭於室,求之於幽;祭於堂,求之於明;祭於祊,求之於远:皆孝子博求之意也。大夫求诸明,士求诸幽,尊卑之差也。殷人先求诸明,周人先求诸幽,质文之义也。礼,天子、诸侯、卿大夫牛羊豕凡三牲,曰大牢;天子元士、诸侯之卿大夫羊豕凡二牲,曰少牢;诸侯之士特豕。天子之牲、角握,诸侯角尺,卿大夫索牛。○祊,必庚反。少,诗照反。索,所百反。

  [疏]注“无牲”至“之荐”。

  ○解云:谓无牛羊豕之牲也。而中霤礼云祭五祀于庙,用牲有尸,皆荐于奥。何以荐用牲?彼谓正祭之时,先荐于奥,仍自无牲;其正祭五祀,乃用牲有尸耳。

  ○注“天子”至“差也”。

  ○解云:皆时王之礼,中霤礼亦然。

  ○注“殷人”至“义也”。

  ○解云:即《郊特牲》云“殷人先求诸阳,周人先求诸阴”是也。

  ○注“礼天”至“大牢”。

  ○解云:皆时王之礼也。

  ○注“天子”至“索牛”。

  ○解云:皆指祭宗庙之牲也,仍不妨《王制》云“祭天地之牛角茧栗,宾客之牛角尺”之文也。

 

  常事不书,此何以书?讥。何讥尔?讥亟也。亟,数也。属十二月巳烝,今复烝也。不异烝祭名而言烝者,取冬祭所荐众多,可以包四时之物。○亟,去冀反,数也,注及下同。数,所角反。属十,音烛,下同。今复,扶又反,下同。

  [疏]注“属十”至“烝也”。解云:烝者,冬祭之名。明去年十二月巳有烝,但得常不书,今正月复作烝,故言亟。

  ○注“不异”至“之物”。

  ○解云:烝者,冬时祭名。前已作讫,今宜易名,而犹言烝,故说之也。

 

  亟则黩,黩则不敬。黩,渫黩也。○黩,徒木反。渫,息列反。君子之祭也,敬而不黩。君子生则敬养,死则敬享,故将祭,宫室既脩,墙屋既缮,百物既备,序其礼乐,具其百官,散齐七日,致齐三日,夫妇齐戒沐浴,盛服,君牵牲,夫人奠酒;君亲献尸,夫人荐豆。卿大夫相君,命妇相夫人,洞洞乎,属属乎如弗胜,如将失之,济济乎致其敬也,愉愉乎尽其忠也,勿勿乎其欲飨之也。文王之祭,事死如事生,孝子之至也。○养,馀亮反。散齐,素旦反;下侧皆反。相君,息亮反,下同。洞洞,大董反。胜,音升。济济;子礼反,又似兮反。愉愉,羊朱反。勿勿,如字。

  [疏]注“君子”至“敬享”。

  ○解云:《祭义》文也。彼郑注云“享,犹祭也”。

  ○注“故将祭”至“百官”。

  ○解云:皆出《祭义》,何氏差约言之也。

  ○注“散齐七日”。

  ○解云:即《祭统》云“故散齐七日以定之”,注云“定者,定其志意也”。定其志意者,谓齐之日不御不乐不吊是也。

  ○注“致齐三日”。

  ○解云:即《祭统》云“致齐三日以齐之”,是致齐者,即郑氏云“致之言至,致谓深也、审也”之属是也。

  ○注“夫妇”至“奠酒”。

  ○解云:案今《祭义》酒作“盎”字。郑注云“奠盎,设盎齐之樽”,盖所见异,或何休以义引之,不取正文。

  ○注“君亲”至“如事生”。

  ○解云:皆出《祭义》,唯孝子之至一句,注者之言也。注礼本下为士制者,即《士丧礼》、《士虞》、《士相见》之属是也。言此者,欲道庶人无礼篇,故传家偏举言之。即《曲礼》上篇“礼不下庶人”郑注云:“为其遽於事,且不能备物。”义亦通于此。

 

  疏则怠,怠则忘。怠,解。○疏,音疏,下注同。解,古卖反。士不及兹四者,则冬不裘,夏不葛。礼本下为士制。兹,此也。四者,四时祭也。疏数之节,靡所折中,是故君子合诸天道,感四时物而思亲也。祭必於夏之孟月者,取其见新物之月也。裘葛者,御寒暑之美服。士有公事,不得及此四时祭者,则不敢美其衣服,盖思念亲之至也。故孔子曰:“吾不与祭,如不祭”。○折中,之设反;下丁仲反。御寒,鱼吕反,又如字。不与,音预。

  [疏]注“礼本下为士制”。

  ○解云:即《士丧礼》、《士虞》、《士相见》之属是也。言此者欲道庶人无礼篇,故传家偏举言之,即《曲礼上》篇“礼不下庶人”,郑注云“为其遽于事,且不能备物”,义亦通于此。

 

  天王使家父来聘。家,采地。父,字也。天子中大夫氏采,故称字,不称伯仲也。

  [疏]注“天子”至“仲也”。

  ○解云:上大夫称伯仲者,即祭伯、南季之属是也。次大夫不称伯仲者,即此是也。下大夫称官氏名且字者,即宰渠伯纠是也。

 

  夏,五月,丁丑,烝。○何以书?讥亟也。与上祀同为亟也。

  [疏]注“与上”至“亟也”。

  ○解云:周之三月,乃是夏之孟月,自有春祠之礼。今周之五月,乃夏之三月也,犹与上祠同在一时而复为烝,故曰与上祀同为亟也。

 

  秋,伐邾娄。

  冬,十月,雨雪。何以书?记异也。何异尔?不时也。周之十月,夏之八月,未当雨雪,此阴气大盛,兵象也。是后有郎师、龙门之战,氵不血尢深。○雨雪,于付反。氵不,古流字。

  [疏]注“是后”至“尤深”。

  ○解云:郎师,即下十年“齐侯、卫侯、郑伯来战于郎”是也。其龙门之战者,即下十三年“公会纪侯、郑伯。已巳,及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燕人战”云云是也。《春秋说》云“龙门之战,民死伤者满沟”,故此注云“氵不血尢深”也。

 

  祭公来,遂逆王后于纪。祭公者何?天子之三公也。天子置三公、九卿、二十七大夫、八十一元士,凡百二十官,下应十二子。祭者,采也。天子三公氏采称爵。○祭公,侧介反,后“祭仲”、“祭叔”放此。应,应对之应。

  [疏]“祭公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欲言诸侯,而逆王后;欲言大夫,而经文言公,故执不知问。

  ○注“天子”至“采也”。

  ○解云:《春秋说》云:“立三台以为三公,北斗九星为九卿,二十七大夫内宿部卫之列,八十一纪以为元士,凡百二十官焉。下应十二子。”宋氏云:“十二次,上为星,下为山川也。”此言天子立百二十官者,非直上纪星数,亦下应十二辰,故曰下应十二子也。

  ○注“三公氏采称爵”者。解云:即祭公、周公是也。上大夫即例称五十字,即祭伯、南季、荣叔之属是也。次大夫例称二十字,即家父之属是也。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,即宰渠伯纠是也。上士名氏通,石尚是也。次士以官录,即宰咺是。下士略称人,“公会王人于洮”是也。其刘子、单子之属,不称字而称子者,谓诸侯入为天子大夫,故设文,非王臣之常称。若然,祭公、周公官爵適等,而僖九年“夏,公会宰周公”,特加“宰”者,彼传云“宰周公者何?天子之为政者也”,注云“宰,犹治也。三公之职号,尊名以加宰,知其职大尊重,当与天子参听万机,而下为诸侯所会,恶不胜任,故加宰”,仍非常称也。

 

  何以不称使?据宰周公称使。

  [疏]注“据宰周公称使”者。

  ○解云:即僖三十年“天王使宰周公来聘”是也。而称宰者,义与九年同。婚礼不称主人。时王者有母也。遂者何?生事也。生,犹造也。专事之辞。大夫无遂事,此其言遂何?据待君命,然后卒大夫也。

 

  [疏]注“据待”至“夫也”。

  ○解云:成十七年十一月,“壬申,公孙婴齐卒于貍轸”,传云“非此月日也,曷为以此月日卒之?待君命然后卒大夫。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?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?前此者,婴齐走之晋。公会晋侯,将执公,婴齐为公请。公许之反为大夫,归至於貍轸而卒,无君命不敢卒大夫。公至,曰:‘吾固许之反为大夫。’然后卒之”者是也。

 

  成使乎我也。以上来无事,知遂成使于我。○成使,所吏反,注及下“成使”同。其成使乎我奈何?使我为媒,可则因用是往逆矣。婚礼成於五:先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徵、请期,然后亲迎。时王者遣祭公来,使鲁为媒,可则因用鲁往迎之,不复成礼,疾王者不重妃匹,逆天下之母若逆婢妾,将谓海内何哉?故讥之。不言如纪者,辟有外文。○媒,亡杯反。请期,音情,又七并反。迎,鱼敬反。妃匹,音配,绝句。

  [疏]注“不言”至“外文”。

  ○解云:外相如者,例所不录,言如纪即外相如,故曰辟有外文也。

 

  女在其国称女,此其称王后何?王者无外,其辞成矣。

  [疏]“女在其国称女”者。

  ○解云:即隐二年“纪履緰来逆女”,上三年“公子翚如齐逆女”之属是也。

 

  九年,春,纪季姜归于京师。其辞成矣,则其称纪季姜何?自我言纪。父母之於子,虽为天王后,犹曰吾季姜。明子尊不加於父母。京师者何?天子之居也。以季姜言归。

  [疏]“京师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欲言天子之居,而文不言王;欲言凡国,而为王后所归,故执不知问。

 

  京者何?大也。师者何?众也。天子之居,必以众大之辞言之。地方千里,周城千雉,宫室官府,制度广大,四方各以其职来贡,莫不备具,所以必自有地者,治自近始,故据士,与诸侯分职而听其政焉,即《春秋》所谓内治其国也。书季姜归者,明鲁为媒,当有送迎之礼。○治自,直吏反。

  [疏]“京者”至“言之”。

  ○解云:京师之名,理须训解,故分而问之。

  ○注“地方千里”。

  ○解云:即《诗》云“邦圻千里”是也。

  ○注“周城千雉”。

  ○解云:在定十二年。

  ○注“即春”至“之礼”。

  ○解云:《春秋》据鲁为王,故内鲁,若周公制礼,内京师然也。

 

  夏,四月。

  秋,七月。

  冬,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。诸侯来曰朝,此世子也,其言朝何?据臣子一例当言聘。○射,音亦。

  [疏]“诸侯来曰朝”。

  ○解云:隐十一年师解云尔,故此弟子执而难之。

  ○注“据臣”至“言聘”。

  ○解云:僖元年传文。

 

  《春秋》有讥父老子代从政者,则未知其在齐与?曹与?在齐者,世子光也。时曹伯年老有疾,使世子行聘礼,恐卑,故使自代朝,虽非礼,有尊厚鲁之心,传见下卒葬详录,故序经意依违之也。小国无大夫,所以书者,重恶世子之不孝甚。○齐与,音馀,绝句,下同。恶,或乌路反。

  [疏]注“在齐”至“光也”。

  ○解云:即襄九年“冬,公会晋侯”已下“滕子、薛伯、小邾娄子、齐世子光伐郑”,十一年“公会晋侯”已下“齐世子光、莒子、邾娄子”云云“伐郑”是也。

  ○注“时曹”至“之心”。

  ○解云:正以十年春卒,今又世子代其朝,故知其疾也。

  ○注“传见”至“详录”。

  ○解云:即十年“王正月,庚申,曹伯终生卒。夏,五月,葬曹桓公”是也。

  ○注“故序”至“孝甚”。

  ○解云:世子代朝,明亦合讥;世子序诸侯之上,明亦合讥,而传云未知在齐曹者,正以其卒葬详录,故依违之不信言耳。

 

  十年,春,王正月,庚申,曹伯终生卒。

  夏,五月,葬曹桓公。小国始卒,当卒月葬时,而卒日葬月者,曹伯年老,使世子来朝,《春秋》敬老重恩,故为鲁恩录之尢深。

  [疏]注“小国”至“尤深”。

  ○解云:所传闻之世,未录小国卒葬,所闻之世乃始书之。其书之也,卒月葬时,文九年“秋,八月,曹伯襄卒”;冬,“葬曹共公”者是也。今卒日葬月者,正以敬老重恩故也。云云之说,当文皆自有解。

 

  秋,公会卫侯于桃丘,弗遇。会者何?期辞也。其言弗遇何?公不见要也。时实桓公欲要见卫侯,卫侯不肯见公,以非礼动,见拒有耻,故讳使若会而不相遇。言弗遇者,起公要之也。弗者,不之深也。起公见拒深。传言公不要见者,顺经讳文。○见要,一遥反,注同。

  [疏]“会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经既书会,作聚集之名;寻言弗遇,是未见之称,故执不知问。

 

  冬,十有二月,丙午,齐侯、卫侯、郑伯来战于郎。郎者何?吾近邑也。以言来也。

  [疏]“郎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欲言是邑,战於其内;欲言非邑,经有城郎之文,故执不知问。

  ○注“以言来也”。

  ○解云:凡言来者,乡内之辞,今经言来,故知近邑也。而僖四年“楚屈完来盟于师”,是时在召陵,而言来者,据师道楚,故得言来。吾近邑,则其言来战于郎何?据齐师、宋师次于郎不言来,公败宋师不言战,龙门之战不举地也。

 

  [疏]注“据齐师”至“不言来”。

  ○解云:在庄十年。

  ○注“公败”至“不言战”。

  ○解云:隐十年“公败宋师于菅”,庄十年“公败宋师于乘丘”,庄十一年“公败宋师于鄑”,凡有三经,宜隐十年以当之。

  ○注“龙门”至“地也”。解云:即下十三年春,“公会纪侯、郑伯。己巳,及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燕人战”云云,依《春秋说》云是龙门之战,而不言战于龙门是也。

 

  近也。恶乎近?近乎围也。地而言来者,明近都城,几与围无异。不解战者,从下说可知。○恶,音乌。明近,附近之近。几,音祈。

  [疏]“近也”至“围也”。

  ○解云:近,读如附近之近。国,读如围。言兵围都城相似,故言近乎围也。考诸古本,围皆作“国”字,而旧解以国为围。

 

  此偏战也。何以不言师败绩?据十三年师败绩。偏,一面也。结日定地,各居一面,鸣鼓而战,不相诈。

  [疏]注“据十”至“相诈”。

  ○解云:即龙门之战,“齐师、宋师、卫师、燕师败绩”是也。

 

  内不言战,言战乃败矣。《春秋》讬正於鲁。战者,敌文也。王者兵不与诸侯敌,战乃其已败之文,故不复言师败绩。鲁不复出主名者,兵近都城,明举国无大小,当戮力拒之。○不复,扶又反,下同。戮,音六,又力彫反,字亦作勠。

  十有一年,春,正月,齐人、卫人、郑人盟于恶曹。月者,桓公行恶,诸侯所当诛,上三国来战于郎。今复使微者盟,故为鲁惧,危录之。○行,下孟反。属,音烛。今复,扶又反,下“故复”同。为,于伪反。

  [疏]注“月者”至“录之”。

  ○解云:正以微者盟例合时,今而书月,故须解之。

 

  夏,五月,癸未,郑伯寤生卒。○寤,吾故反。

  秋,七月,葬郑庄公。庄公杀段,所以书葬者,段当国,本当从讨贼辞,不得与杀大夫同例。

  [疏]注“庄公”至“同例”。解云:《春秋》之例,君杀无罪大夫,皆去其葬,即成十年“晋侯孺卒”,注云“不书葬者,杀大夫赵同”等是。今段有罪,故庄公书葬也。然则此言不得与杀大夫同例者,谓不得与杀无罪大夫同例耳。

 

  九月,宋人执郑祭仲。祭仲者何?郑相也。不言大夫者,欲见持国重。○相,息亮反。见,贤遍反,下同。

  [疏]“祭仲者何”。解云:欲言无罪,听胁立篡;欲言有罪,褒而称字,故执不知问。

 

  何以不名?贤也。何贤乎祭仲?据身执君出,不能防难。○防难,乃旦反,下同。以为知权也。权者,称也。所以别轻重,喻祭仲知国重君轻。君子以存国,除逐君之罪,虽不能防其难,罪不足而功有馀,故得为贤也。不引度量者,取其平实以无私。○称,尺证反。别,彼列反。其为知权奈何?古者郑国处于留,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,通乎夫人,以取其国而迁郑焉。迁郑都于郐也。○郐,古外反。而野留野,鄙也。传本上事者,解宋所以得执祭仲,因以为戒。庄公死已葬,祭仲将往省于留,涂出于宋、宋人执之。宋人,宋庄公也。谓之曰:“为我出忽而立突。”突,宋外甥。○为,于伪反,下注“为突”、“非能为突”、“为赂”、“为突归”、“为承”同。祭仲不从其言,则君必死,国必亡。祭仲死,而忽为突所驱逐而出奔,经不书忽奔,见微弱甚。是时宋强而郑弱,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,非能为突,将以为赂动,守死不听,令自入,见国无拒难者,必乘便将灭郑,故深虑其大者也。○令自,力呈反,下同。便,婢面反。

  [疏]注“祭仲死”至“者也”。

  ○解云:下十五年“秋,九月,郑伯突入于栎”,传云“栎者何?郑之邑。曷为不言入于郑?未言尔。曷为末言尔?祭仲亡矣。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?言忽为君之微也。祭仲存则存矣,祭仲亡则亡矣”者是。注“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”者。在桓二年。

 

  从其言,则君可以生易死,国可以存易亡,少辽缓之。宋当从突求赂,郑守正不与,则突外乖於宋,内不行於臣下,辽假缓之。

  [疏]“君可以生易死”。

  ○解云:谓易去死也。○“国可以存易亡”。

  ○解云:易去亡也。

 

  则突可故出,而忽可故反,是不可得则病,使突有贤才,是计不可得行,则己病逐君之罪。

  [疏]“则突可故出”。

  ○解云:突可以此之故出之也。○“而忽可故反”。

  ○解云:言忽可以此之故而反之也。○“是不可得则病”。

  ○解云:言己终能出突而反忽,则为权之成;若不能如是,乃为其病矣。

 

  然后有郑国。己虽病逐君之罪,讨出突,然后能保有郑国,犹愈於国之亡。

  [疏]“然后有郑国”。

  ○解云:言突有贤才,己计不行,虽然,仍须勉力讨之。令忽有国虽费功力,犹愈於国之亡也。

 

  古人之有权者,祭仲之权是也。古人,谓伊尹也。汤孙大甲骄蹇乱德,诸侯有叛志,伊尹放之桐宫,令自思过,三年而复成汤之道。前虽有逐君之负,后有安天下之功,犹祭仲逐君存郑之权是也。○大,音泰。

  [疏]注“古人”至“之道”。

  ○解云:出《书序》。《长义》云“若令臣子得行,则闭君臣之道,启篡弑之路”。解云:权之设,所以扶危济溺,舍死亡无所设也。若使君父临溺河井,宁不执其发乎?是其义也。

 

  权者何?权者反於经,然后有善者也。权之所设,舍死亡无所设。设,施也。舍,置也。如置死亡之事不得施。

  [疏]“权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欲言正,逐君立庶;欲言不正,今又言权,故执不知问

 

  。行权有道:自贬损以行权,身蒙逐君之恶,以存郑是也。不害人以行权。己纳突,不害忽是也。杀人以自生,亡人以自存,君子不为也。祭仲死则忽死,忽死则郑亡。生者,乃所以生忽存郑,非苟杀忽以自生,亡郑以自存。反覆道此者,皆所以解上死亡不施於己。宋不称公者,胁郑之篡,首恶当诛,非伯执也。祭仲不称行人者,时不衔君命出使,但往省留耳。执例时,此月者,为突归郑夺正,郑伯出奔。○覆,芳服反。使,所吏反。

  [疏]注“皆所”至“於己”。

  ○解云:言上辟死辟亡,皆为忽故也。

  ○注“宋不”至“执也”。

  ○解云:决成十五年“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”称爵也。即僖四年传云“称侯而执者,伯讨也。称人而执者,非伯讨”是也。

  ○注“祭仲”至“留耳”。

  ○解云:决定六年“秋,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”之属称行人也。

  ○注“执例时”者。

  ○解云:即祁犁言秋是也。而僖十九年六月,“己酉,邾娄人执鄫子用之”而书日者,彼注云“日者,鲁不能防正其女,以至於此,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”。然则凡执例时,而在日月下者,皆当文有解。

 

  突归于郑。突何以名?据忽复归于郑,俱祭仲所纳,系国称世子,不但名也。

  [疏]注“据忽”至“名也”。

  ○解云:即十五年“郑世子忽复归于郑”是。

 

  挈乎祭仲也。挈,犹提挈也。突当国,本常言郑突,欲明祭仲从宋人命,提挈而纳之,故上系於祭仲。不系国者,使与外纳同也。时祭仲势可杀突,以除忽害而立之者,忽内未能怀保其民,外未能结款诸侯,如杀之,则宋军强乘其弱,灭郑不可救,故少辽缓之。○挈,苦结反,提挈也。

  [疏]注“欲明”至“同也”。

  ○解云:言与外纳同者,即系祭仲言于郑是也。言似僖二十五年“楚人围陈,纳顿子于顿”,文十四年“晋人纳接菑于邾娄”之属是也。

 

  其言归何?据小白言入。

  [疏]注“据小白言入”。

  ○解云:即庄九年“齐小白入于齐”是也。

 

  顺祭仲也。顺其计策,与使行权,故使无恶。

  [疏]注“顺其”至“无恶”。

  ○解云:下十五年传例云“归者出入无恶”,故言此。

 

  郑忽出奔卫。忽何以名?据宋子既葬称子。

  [疏]注“据宋”至“称子”。解云:僖九年三月,“宋公御说卒”,“夏,公会宰周公、齐侯、宋子”巳下。“盟于葵丘”是也。若然,案彼经文,宋公御说三月卒,夏则公会宋子于葵丘,计应未葬,故注云“宋未葬不称子某者,出会诸侯,非居尸柩前,故不名也”。此云“宋子既葬称子者,谓以其非居尸柩之前,故作已葬之称。而单言子,况此郑忽之父,久巳葬讫而反名,故难之。

 

  《春秋》伯子男一也,辞无所贬。《春秋》改周之文,从殷之质,合伯子男为一,一辞无所贬,皆从子,夷狄进爵称子是也。忽称子,则与《春秋》改伯从子辞同,於成君无所贬损,故名也。名者,缘君薨有降既葬名义也,此非罪贬也。君子不夺人之亲,故使不离子行也。王者起所以必改质文者,为承衰乱救人之失也。天道本下,亲亲而质省;地道敬上,尊尊而文烦。故王者始起,先本天道以治天下,质而亲亲,及其衰敝,其失也亲亲而不尊;故后王起,法地道以治天下,文而尊尊,及其衰敝,其失也尊尊而不亲,故复反之於质也。质家爵三等者,法天之有三光也。文家爵五等者,法地之有五行也。合三从子者,制由中也。○省,所景反。

  [疏]注“夷狄”至“名也”。

  ○解云:襄二十九年“吴子使札来聘”,哀十三年“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”之属是也。

  ○注“名者”至“义也”。

  ○解云:言君薨称子某,既葬称子者,正以既葬稍杀,故不得名也。然则初薨所以名者,降於既葬也。今郑忽书名者,缘君薨而名之义也。

  ○注“天道本下,亲亲而质省”者巳下至“反之於质”。皆出於《乐说》文。

  ○注“质家爵三等,法天之有三光也”巳下。皆《春秋说》文也。

 

  柔会宋公、陈侯、蔡叔盟于折。柔者何?吾大夫之未命者也。以侠卒也。辄发传者,无氏嫌贬也。所以不卒柔者,深薄桓公,不与有恩礼於大夫也。盟不日者,未命大夫盟会用兵,上不及大夫,下重於士,罚疑从轻,故责之略。蔡侯称叔者,不能防正其姑姊妹,使淫於陈佗,故贬在字例。○折,之设反,又时设反;一本作“析”,思历反。

  [疏]“柔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欲言大夫,经不言氏;欲言微者,而书其名,故执不知问。

  ○注“以侠卒也”。

  ○解云:隐九年春“侠卒”,传云:“侠者何?吾大夫之未命者也”,彼注云“以无氏而卒之也”。然则此亦无氏而书见,故知未命之大夫也。

  ○注“辄发”至“贬也”。

  ○解云:凡内大夫不书氏有二义;若未命大夫亦无氏,而此与侠是也;贬者亦无氏,即无骇与翚之是也,故此注云“无氏嫌贬也”。

  ○注“所以”至“夫也”。

  ○解云:欲道侠之卒当隐公之世,故得书之。

  ○注“盟不”至“之略”。

  ○解云:《春秋》之例,不信者日,下十二年“及郑师伐宋。丁未,战于宋”,是其违信矣。不日者,正以未命大夫,故责之略也。

  ○注“蔡称”至“字例”。

  ○解云:正以隐八年“蔡侯考父卒”,故有其姑姊妹淫於陈侯佗之事。在上六年。

 

  公会宋公于夫童。○夫童,音扶;下音锺,又如字,《左氏》作“夫锺”。

  冬,十有二月,公会宋公于阚。○阚,口暂反。

  十有二年,春,正月。

  夏,六月,壬寅,公会纪侯、莒子盟于殴蛇。○殴蛇,丘于反,又音曲侯反。蛇,音移,又音池。《左氏》作“曲池”。

  秋,七月,丁亥,公会宋公、燕人盟于穀丘。○燕,音胭。

  八月,壬辰,陈侯跃卒。不书葬者,佗子也。佗不称侯者,嫌贬在名例,不当绝,故复去跃葬也。○跃,予若反。佗子,大何反。故复,扶又反,下同。去,起吕反。

  公会宋公于郯。○郯,音谈,二传作“虚”。

  冬,十有一月,公会宋公于龟。○丙戌,公会郑伯盟于武父。○父,音甫。

  丙戌,卫侯晋卒。不蒙上日者,《春秋》独晋书立记卒耳。当蒙上日,与不嫌异於篡例,故复出日明同。

  [疏]注“不蒙”至“明同”。

  ○解云:《春秋》之例,篡不明者,至卒时合去日以略之,即僖二十四年冬,“晋侯夷吾卒”;襄十八年冬十月,“曹伯负刍卒于师”之属是也。若其篡明,有立、入之文者,不嫌非篡,故不劳去日,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,“乙亥,齐侯小白卒”;庄二十一年“夏,五月,辛酉,郑伯突卒”之属是也。今此卫侯晋亦隐四年有立文,不嫌非篡,当日。若不重言丙戌,则嫌不蒙上日,以其篡故略之,是以重言丙戌以明嫌也。而言独晋书立者,郑突、齐小白皆上有人文,不言立,故言独。

 

  十有二月,及郑师伐宋。丁未,战于宋。战不言伐,此其言伐何?辟嫌也。恶乎嫌?嫌与郑人战也。时宋主名不出,不言伐,则嫌内微者与郑人战于宋地,故举伐以明之。宋不出主名者,兵攻都城,与郎同义。○恶乎,音乌,十三年传同。

  [疏]注“宋不”至“同义”。解云:上十年“来战于郎”,注云“鲁不复出主名者,兵近都城,明举国无大小,当戮力拒之”是也。

 

  此偏战也。何以不言师败绩?内不言战,言战乃败矣。

  [疏]“此偏”至“败矣”。

  ○解云:上十年郎战之下巳有此传,今复发之者,上经来战于鲁,此则往战于宋,嫌其异,故明之。

 

  十有三年,春,二月,公会纪侯、郑伯。己巳,及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燕人战,齐师、宋师、卫师、燕师败绩。曷为后日?据鞍之战先书日。○鞍,音安。

  [疏]注“据鞍”至“书日”。

  ○解云:成二年六月癸酉云云,“及齐侯战于鞍”是也。

 

  恃外也。其恃外柰何?得纪侯、郑伯,然后能为日也。得纪侯、郑伯之助,然后乃能结战日以胜。君子不掩人之功,不蔽人之善,故后日以明之。○胜,诗证反。蔽,必婢反。内不言战,此其言战何?据公败宋师于菅。○菅,古颜反。

  [疏]注“据公”至“于菅”。解云:在隐十年。

 

  从外也。从外诸侯相与战例。曷为从外?据战于宋,不从外言败绩。

  [疏]注“据战”至“败绩”。

  ○解云:即上十二年也,于时有郑人不书败绩之文矣。

 

  恃外,故从外也。明当归功於纪、郑,故从纪、郑言战。何以不地?据在下句。

  [疏]注“据在下句”。

  ○解云:即下云“郎亦近矣,郎何以地”。

 

  近也。恶乎近?近乎围。郎亦近矣,郎何以地?郎犹可以地也。郎虽近,犹尚可言其处。今亲战龙门,兵攻城池,尢危,故耻之。绩,功也。非义不战,故以功言之。不言功者,取其积聚师众,有尊卑上下次第行伍,必出万死而不奔此,故以自败为文,明当坐也。燕战称人,败绩称师者,重败也,战少而败多。言及者,明见我为主,故得汲汲败胜之文。○处,昌虑反。行,户郎反。

  [疏]“郎犹可以地也”。

  ○解云:即上十年“齐侯、卫侯、郑伯来战于郎”是也。。

  ○注“郎虽”至“其处”。

  ○解云:谓郎虽在郊内,仍非攻城,犹可以举其地。

  ○注“今亲”至“耻之”。

  ○解云:《春秋说》云“龙门之战,民死伤者,满沟也”者,主说此经,故知之。

  ○注“绩功”至“不战”。

  ○解云:凡书兵者,正得奉王命伐无礼,乃有战事,故言非义不战。

  ○注“必出万死”。

  ○解云:若武王万民致死而定天下之类。

  ○注“燕战”至“败也”。

  ○解云:盖师不尽战,故言战少;败时悉走,故言败多。而庄二十八年“齐人伐卫,卫人及齐人战,卫人败绩”,传即据此经云“败者称师,卫何以不称师?未得乎师也”,彼注云“未得成列为师也。诈战不言战,言战者,卫未有罪,方欲使卫主齐见直文也”者是。

 

  三月,葬卫宣公。背殡用兵而月,不危之者,卫弱於齐、宋,不从亦有危,故量力不责也。○背殡,音佩,后“背殡”皆放此。

  [疏]注“背殡”至“责也”。

  ○解云:隐三年传云“当时而不日,正也。当时而日,危不得葬也”。然则卫宣公去年十一月卒,至今年三月,正当五月之际,而又背殡用兵,宜书日以见危,而不日者,正以量力不责故也。

 

  夏,大水。为龙门之战,死伤者众,民悲哀之所致。○为,于伪反。

  秋,七月。

  冬,十月。

  十有四年,春,正月,公会郑伯于曹。

  无冰。何以书?记异也。周之正月,夏之十一月,法当坚冰。无冰者,温也。此夫人淫泆,阴而阳行之所致。○泆,音逸。行,下孟反。

  夏,五。郑伯使其弟语来盟。“夏,五”者何?无闻焉尔。来盟者,聘而盟也。不言聘者,举重也。内不出主名者,主国也,莅盟可知。莅盟、来盟例皆时。时者,从内为王义,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。○莅盟,音利,又音类,下同。

  [疏]“夏五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正以文异常例,故执不知问。

  ○注“莅盟”至“天下”。

  ○解云:其莅盟书时者,僖三年“冬,公子友如齐莅盟”;定十一年冬,“叔还如郑莅盟”之属是也。其来盟书时者,宣七年“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”之属是也。而文十五年春,“三月,宋司马华孙来盟”书月,彼注云“月者,文公微弱,大夫秉政,宋亦蔽于三世之党,二乱结盟,故不与信辞”是也。然则来盟之例,例不言月,而此言夏五,师所不说,何氏以“五”字或衍文,故如此解。

 

  秋,八月,壬申,御廪灾。御廪者何?粢盛委之所藏也。黍稷曰粢,在器曰盛。委,积也。御者,谓御用于宗庙。廪者,释治穀名。礼,天子亲耕,东田千亩,诸侯百亩。后夫人亲西郊采桑,以共粢盛祭服,躬行孝道以先天下。○廪,力甚反。粢盛,音咨;下音成。委,于鬼反,注同。积,子赐反。共,音恭。

  [疏]“御廪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欲言宫室,而文言御廪;欲言仓库,今被灾之,於义不强,故执不知问。

  ○注“廪者,释治穀名”。

  ○解云:谓廪之言藻之义故也。

  ○注“礼天”至“天下”。

  ○解云:皆出《祭义》之文。御廪灾,何以书?

 

  记灾也。火自出烧之曰灾。先是龙门之战,死伤者众,桓无恻痛於民之心,不重宗庙之尊,逆天危先祖,鬼神不飨,故天应以灾御廪。○应,应对之应。

  [疏]“御廪灾,何以书”。

  ○解云:嫌覆问上粢盛委之所藏,故不但言何以书。

 

  [疏]注“火自”至“曰灾”。

  ○解云:《公羊》之例,内悉言灾,而复言火自出烧之者,入《春秋》始有此灾,欲通人火不书之义也。

 

  乙亥,尝。常事不书,此何以书?讥,何讥尔?讥尝也。讥新有御廪灾而尝之。曰:“犹尝乎?难曰四时之祭不可废,则无犹尝乎?○难,乃旦反。御廪灾,不如勿尝而巳矣。当废一时祭,自责以奉天灾也。知不以不时者,书本不当尝也。

  [疏]注“知不”至“尝也”。

  ○解云:周之八月,非夏之孟秋,而反为尝,故以不时言之。

 

  冬,十有二月,丁巳,齐侯禄父卒。

  宋人以齐人、卫人、蔡人、陈人伐郑。以者何?行其意也。以己从人曰行。言四国行宋意也。宋前纳突求赂,突背恩伐宋,故宋结四国伐之。四国本不起兵,当分别之,故加以也。宋恃四国乃伐郑,四国当与宋同罪,非为四国见轻重。○背,音佩。别,彼列反。见,贤遍反。

  [疏]“以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正以宋非强国而以齐、卫,故执不知问。

  ○注“宋前纳突求赂”。

  ○解云:上十一年宋人执郑祭仲,“突归于郑”是。

  ○注“突背恩伐宋”者。

  ○解云:上十二年“及郑师伐宋。丁未,战于宋”是也。

 

  十有五年,春,二月,天王使家父来求车。何以书?讥。何讥尔?王者无求,求车非礼也。王者千里,几内租税,足以共费;四方各以其职来贡,足以尊荣,当以至廉无为率先天下,不当求。求则诸侯贪,大夫鄙,士庶盗窃。求例时,此月者,桓行恶不能诛,反从求之,故独月。○共费,音恭;下芳味反。行,下孟反,下“行恶”同。

  [疏]“何以书”至“礼也”。

  ○解云:隐三年“武氏子来求赙”之下,传云“何以书?讥。何讥尔?丧事无求,求赙非礼也”。然则彼已有传,而重发之者,正以彼云“丧事无求”,恐此吉时得求,故明之。

  ○注“诸侯”至“盗窃”。

  ○解云:相对为优劣之称也。

  ○注“求例时”。

  ○解云:隐三年“秋,武氏子求赙”,文九年“春,毛伯来求金”之属是也。

 

  三月,乙未,天王崩。桓王也。

  夏,四月,己巳,葬齐僖公。当时而日者,背殡伐郑,危之。

  [疏]注“当时”至“危之”。

  ○解云:去年十二月齐侯卒,至今年四月,是为当时隐三年传云“当时而不日,正也;当时而日,危不得葬”。今此书日,故曰危也。其背殡伐郑者,即去年冬十二月“宋人以齐人”巳下“伐郑”是。

 

  五月,郑伯突出奔蔡。突何以名?据卫侯出奔楚不名。不连爵问之者,并问。上已名,今复名,故使文相顾。○复,扶又反,下注“故复”,及传文“复入”并注下“不复”皆同。

  [疏]注“据卫”至“不名”。

  ○解云:在僖二十八年夏。

  ○注“不连”至“并问”。

  ○解云:正以下十六年传云“卫侯朔何以名”,哀八年传云“曹伯阳何以名”,故决之。

  ○注“上巳”至“相顾”。

  ○解云:欲言十一年已书名,故言复也。

 

  夺正也。明祭仲得出之,故复於此名,著其夺正,不以失众录也。月者,大国奔例月,重乖离之祸,小国例时。

  [疏]注“著其”至“录也”。

  ○解云:决襄十四年夏四月,“己未,卫侯衎出奔齐”之属,书其名者,为失众录之故也。

  ○注“月者”至“之祸”。

  ○解云:下十六年十一月,“卫侯朔出奔齐”,及此书五月之属皆是。

  ○注“小国例时”。

  ○解云:昭三年冬,“北燕伯款出奔齐”之属是也。

 

 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。其称世子何?据上出奔不称世子。

  [疏]注“据上”至“世子”。

  ○解云:上十一年“郑忽出奔卫”是也。

 

  复正也。欲言郑忽,则嫌其出奔还入,与当国同文,反更成上郑忽为当国,故使称世子明复正,以效祭仲之权,亦所以解上非当国也。

  [疏]注“欲言”至“复正”。

  ○解云:庄九年夏,“齐小白入干齐”,传云“曷为以国氏?当国也”者是也。

  ○注“以效祭仲之权”。

  ○解云:即上十一年传云“而忽可故反”是也。

 

  曷为或言归,或言复归?复归者,出恶,归无恶;复入者,出无恶,入有恶。入者,出入恶;归者,出入无恶。皆於还入乃别之者,入国犯命,祸重也。忽未成君出奔,不应绝。出恶者,不如死之荣也。入无恶者,出不应绝,则还入不应盗国。○别,彼列反。

  [疏]“曷为或言归”。

  ○解云:僖三十年“卫侯郑归于卫”之属是。○“或言复归”。

  ○解云:此经是也。○“复入者”至“有恶”。

  ○解云:襄二十三年“晋栾盈复入于晋”之属是也。○“入者,出入恶”。

  ○解云:下文“许叔入于许”,“郑伯突入于栎”之属是也。

 

  许叔入于许。称叔者,春秋前失爵,在字例也。入者,出入恶,明当诛也。不书出时者,略小国。

  [疏]注“称叔”至“字例”。

  ○解云:正以庄十六年“同盟于幽”,经书许男故也。

  ○注“不书”至“小国”。

  ○解云:正以上文忽与突出入并书故。

 

  公会齐侯于鄗。○鄗,户老反,又火各反,《左传》作“艾”,《穀梁》作“蒿”。

  邾娄人、牟人、葛人来朝。皆何以称人?据言朝也。

  [疏]注“据言朝也”。

  ○解云:正以隐十一年传云“诸侯来曰朝”。

 

  夷狄之也。桓公行恶,而三人俱朝事之。三人为众,众足责,故夷狄之。

  秋,九月,郑伯突入于栎。栎者何?郑之邑。曷为不言入于郑?据齐阳生立陈乞家,言入于齐。○栎,力狄反,一音匹沃反。

  [疏]“栎者何”。

  ○解云:欲言国都,不言郑;欲言入于郑,复言栎邑,故执不知问。

  ○注“据齐”至“于齐”。

  ○解云:在哀六年。彼传云“景公死而舍立,陈乞迎阳生于诸其家”,“诸大夫不得巳,皆逡巡北面,再拜稽首而君之尔”。然则阳生实入于陈乞家,而言入于齐。今突入于栎,而不言于郑,故难之。

 

  末言尔。末者,浅也。解不言入国意。曷为末言尔?据俱篡也。祭仲亡矣。亡,死亡也。祭仲亡则郑国易得,故明入邑则忽危矣,不须乃入国也,所以效君必死,国必亡矣。○易,以豉反。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?据上言出奔也。言忽为君之微也。祭仲存则存矣,祭仲亡则亡矣。言忽微弱甚於鸿毛,仅若匹夫之出耳,故不复录,皆所以终祭仲之言,解不虚设危险之嫌。

  [疏]注“皆所”至“之言”。解云:上云祭仲亡则亡矣者,所以效十一年“君必死,国必亡”之文。今此传云“言忽为君之微也”已下者,可以终十一年“国可以存易亡”之文,故言皆所以终祭仲之言也。十一年虽不出祭仲之口,但传家为祭仲而为此辞,故得云祭仲之言也。

  ○注“解不”至“之嫌”。

  ○解云:权者,危险之事,祭仲比来欲为君存国,非徒然也。但国内凡人嫌其虚设,故作经传以解之,故曰解不虚设危险之嫌。

 

  冬,十有一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陈侯于侈,伐郑。月者,善诸侯征突,善录义兵也。不举伐为重者,用兵重於会,嫌月为桓伐有危举,不为义兵录,故复录会。○侈,昌氏反,二传作“袲”。为桓,于伪反,下同。

  [疏]注“月者”至“录会”。

  ○解云:正以隐七年“秋,公伐邾娄”之属,则言征伐例时,而此书月,故决之。

 

  十有六年,春,正月,公会宋公、蔡侯、卫侯于曹。

  夏,四月,公会宋公、卫侯、陈侯、蔡侯伐郑。

  秋,七月,公至自伐郑。致者,善桓公能疾恶同类,比与诸侯行义兵伐郑。致例时,此月者,善其比与善行义,故以致,复加月也。○复,扶又反。

  [疏]注“致者”至“伐郑”。

  ○解云:桓是篡贼,动作有危,今能疾篡脱危而至,故致之。

  ○注“致例时”。

  ○解云:即上二年“冬,公至自唐”之属是。

 

  冬,城向。○向,式亮反。

  十有一月,卫侯朔出奔齐。卫侯朔何以名?据卫侯出奔楚不名。

  [疏]“卫侯朔何以名”。

  ○解云:嫌问出奔之属何以名,故复连句问之。

  ○注“据卫”至“不名”。

  ○解云:在僖二十八年。

 

  绝。曷为绝之?据俱奔也。得罪于天子也。其得罪于天子奈何?见使守卫朔,朔,十二月朔政事也。月所以朝庙告朔是也。而不能使卫小众。时天子使发小众,不能使行。越在岱阴齐,越,犹走也。岱,岱宗,泰山也。山北曰阴。先言岱阴,后言齐者,明名山大泽不以封诸侯,以为天地自然之利,非人力所能加,故当与百姓共之。传著朔在岱阴者,明天子当及是时未能交连五国之兵早诛之。

  [疏]注“明天子”至“诛之”。

  ○解云:其五国者,庄五年“冬,公会齐人、宋人、陈人、蔡人伐卫”是。

 

  属负兹舍,不即罪尔。属,讬也。天子有疾称不豫,诸侯称负兹,大夫称犬马,士称负薪。舍,止也。讬疾止不就罪。○属负兹,音烛,注同。属,讬也。诸侯有疾称负兹,言朔讬有疾。

  [疏]注“天子”至“负薪”者。

  ○解云:皆汉礼之名。豫,诂为乐。诸侯言负兹者,谓负事繁多,故致疾。大夫言犬马者,代人劳苦,行役远方,故致疾。士称负薪者,禄薄不足代耕,故致疾。

 

  十有七年,春,正月,丙辰,公会齐侯、纪侯盟于黄。

  二月,丙午,公及邾娄仪父盟于趡。本失爵在名例,中朝桓公称人。今此不名者,盖以为仪父最先与隐公盟,明元功之臣,有诛而无绝。○趡,翠癸反。

  [疏]注“本失”至“在名例”。

  ○解云:正以隐元年得褒,乃书字故也。

  ○注“中朝”至“名者”。

  ○解云:即上十五年“邾娄人、牟人、葛人来朝”是。

  ○注“盖以”至“之臣”。

  ○解云:隐元年“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”是也。

  ○注“有诛而无绝”。

  ○解云:有诛者,十五年称人,是责之。无绝者,今还其字,无绝其功故也。

 

  五月,丙午,及齐师战于奚。夏者,阳也。月者,阴也。去夏者,明夫人不系於公也。此战盖由桓公曰“同非吾子”云尔。○去,起吕反,下同。

  [疏]注“此战”至“云尔”。

  ○解云:庄元年传云“公曰‘同非吾子’”是。然则夫人姜氏三年至鲁,六年九月庄公乃生,桓公何云同非吾子?盖夫人谮之也。或云盖在齐之日已共私通,鲁侯知之,悼恨之言耳。

 

  六月,丁丑,蔡侯封人卒。

  秋,八月,蔡季自陈归于蔡。称字者,蔡侯封人无子,季次当立,封人欲立献舞而疾害季,季辟之陈。封人死,归反奔丧,思慕三年,卒无怨心,故贤而字之。出奔不书者,方以起季奔丧归,故使若非出奔归。不称弟者,见季不受父兄之尊,起宜为天子大夫。天子大夫不得与诸侯亲通,故鲁季子、纪季皆去其氏,唯卒以恩录亲,季友、叔肸卒是也。

  [疏]注“鲁季”至“其氏”。

  ○解云:即闵元年“季子来归”,庄三年“纪季以酅入于齐”是也。○“唯卒”至“是也”。

  ○解云:即僖十六年“公子季友卒”,宣十七年“公弟叔肸卒”是也。

 

  癸巳,葬蔡桓侯。称侯者,亦夺臣子辞也。有贤弟而不能任用,反疾害之而立献舞,国几并於蛮荆,故贤季抑桓称侯,所以起其事。○几,音祁。并,必政反,又如字。

  [疏]注“称侯”至“其事”。

  ○解云:正以诸侯之葬皆称公,故决之。

 

  及宋人、卫人伐邾娄。

  冬,十月,朔,日有食之。是后夫人谮公,为齐侯所诱杀。去日者,著桓行恶,故深为内惧其将见杀无日。○行,下孟反。为,于伪反。

  [疏]注“去日”至“无日”。

  ○解云:若以隐三年传言之,即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,食正朔。若言某月某日日有食之者,谓二日食也。若言某月日有食之者,谓食在晦也。今此言朔而不书日,故此解之。

 

  十有八年,春,王正月,公会齐侯于泺。○泺,郎沃反,又音洛,《说文》云匹沃反。公夫人姜氏遂如齐。公何以不言及夫人?据公及夫人会齐侯于阳穀。

  [疏]注“据公”至“阳穀”。

  ○解云:在僖十一年。

 

  夫人外也。若言夫人,巳为公所绝外也。

  [疏]注“若言”至“外也”。

  ○解云:欲言不假言及,是外之意。

 

  夫人外者何?内辞也。内为公讳辞。○为,于伪反。其实夫人外公也。时夫人淫於齐侯而谮公,故云尔。言遂者,起夫人本与公出会齐侯于泺,故得并言遂如齐。不书夫人会,书夫人遂者,明遂在夫人。齐侯诱公使遂如齐,以夫人谮公故。○谮公,侧鸩反,下同。

  夏,四月,丙子,公薨于齐。不书齐诱杀公者,深讳耻也。地者,在外为大国所杀,於国尤危。国重,故不暇隐也。

  [疏]注“不书”至“耻也”。解云:如此注者,正决昭十一年“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”之文也。

  ○注“地者”至“隐也”。

  ○解云:鲁侯被杀,例不举地,故隐公、闵公直言薨而巳。今此言齐,故如此解。

 

  丁酉,公之丧至自齐。凡公薨外致日者,危痛之。外多穷厄伐丧,内多乘便而起,不可不戒慎。加之者,丧者死之通辞也,本以别死生,不以明贵贱,非配公之称,故加之以绝。○便,婢面反。别,彼列反。称,尺证反。

  [疏]注“凡公”至“痛之”。○即此及定元年“夏,六月,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”之属是也。

 

  秋,七月。

  冬,十有二月,已丑,葬我君桓公。贼未讨,何以书葬?据隐公也。雠在外也。雠在外,则何以书葬?据俱雠也。君子辞也。时齐强鲁弱,不可立得报,故君子量力,且假使书葬。於可复雠而不复,乃责之,讳与齐狩是也。桓者,谥。礼,生有爵,死有谥,所以劝善惩恶也。礼,诸侯薨,天子谥之。卿大夫受谥於君,唯天子称天以诔之。盖以为祖祭乃谥,可酉公之丧至自齐;丁巳葬我君定公,雨不克葬,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也。以公配谥者,终有臣子之辞。上葬日者,起生者之事也,且明王者当遣使者与诸侯共会之。加我君者,录内也,犹君薨地也。○惩,直升反。使,所吏反。

  [疏]注“讳与齐狩是也”。

  ○解云:庄四年“冬,公及齐人狩于郜。公曷为与微者狩?齐侯也。齐侯则其称人何?讳与雠狩”是也。

  ○注“礼诸”至“诔之”。解云:即《曾子问》曰“贱不诔贵,幼不诔长,礼也”,郑注云“诔,累也。累列生时行迹,读之以作谥。谥当由尊者成”;又云“唯天子称天以诔之”,注云“以其无尊焉”;又云“诸侯相累,非礼也”是也。○“盖以”至“是也”。

  ○解云:所以知祖祭乃谥者,正以公之丧至自齐,未有谥。丁巳葬我君定公,欲葬遇雨不得葬。经书定公,故知宜是作祖祭时为之也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篇云:“公叔文子卒,其子戍请谥於君云:‘日月有时,将葬矣。请所以《易》其名者。’”义亦通於此。

  ○注“上葬”至“地也”。

  ○解云:考诸古本,皆无“上”字,衍文。隐三年传“过时而日,隐之”,注云“隐痛贤君不得以时葬,‘丁亥,葬齐桓公’是也”。然则此君四月薨,至于今十二月,亦是过时而日者,亦是痛其贤君不得以时葬,非其辞贞,故曰起生者之事,言其非为臣子矣。或者上葬为此上文之葬,若昭三年“葬滕成公”之下,注云“月者,襄公上葬,诸侯莫肯加礼,独滕子来会葬,故恩录之”之类也。